迎泽区,杏花岭区,迎泽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学区划分

迎泽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央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晋教基〔2020〕5号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并教基〔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符合迎泽区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

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入学招生计划、划分入学范围,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小学学位。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挑选生源。

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3.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

三、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我区小学入学的,入学报名时需: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登记

1.2020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登记。选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未选报民办小学的儿童,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将对小学入学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等信息进行比对。

1手机端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五、入学办法

2020年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采取网上入学登记、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各小学要制定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操作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一公办小学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区对口小学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的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本人同在一个户口簿上。

2.“人户分离”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如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入学登记信息,依次有序接收。

2随迁子女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总体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但不得择校。

4.阳曲、娄烦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网上入学登记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为重度学生送教上门服务。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民办小学

1.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全部实行网上入学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依派位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属地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

2.根据太原市教育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的要求,迎泽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迎泽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且不得招收迎泽区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入学。

3.区属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六、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2020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入学登记。区教育局根据入学报名情况,结合全区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

一公布入学登记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将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发布、社区张贴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本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办法、报名时间、需准备的各种材料等。

二组织入学登记

三确定学区范围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及各小学招生计划,确定学区划分范围。

四进行资料审核

各小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五有序安排入学

各小学依据资料审核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有序安排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对超出学校计划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发放入学书

2020年7月3日,全市小学校统一发放小学入学书。各小学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自制富有个性化的入学书,小学入学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发放入学书。

七统一均衡编班

2020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统一时间,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委员、纪检、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均衡编班工作。

八按时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工作。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严格执行班容量规定,严格控制非正常转学。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

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人,要强化政治意识,严密招生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区规定招生办学。区属各小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坚决杜绝大班额。

二完善招生服务

三严肃招生纪律

区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强学生学籍

区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市、区教育局将加大学籍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附件:

1. 迎泽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 迎泽区2020年各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3. 迎泽区2020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4.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附件1:

迎泽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 6月8日前,区教育局制定出台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计划。

2. 6月10日—6月16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工作。

3. 6月17日—6月30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 6月19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2 6月20日—6月22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36月23日—6月24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3 6月25日—6月30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审核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3. 7月3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书。

4. 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附件4: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杏花岭区教育局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联校、各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晋教基〔2020〕5号)的总体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并教基〔2020〕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0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小学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各小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按照国家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合理控制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科学确定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20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遵照《杏花岭区教育局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四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

1.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前)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前)

3.《居民户口簿》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5.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入学登记。未选报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一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凭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为重度学生送教上门服务。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全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5具备寄宿条件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民办小学

1.根据省教育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各民办小学应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选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3.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要做好有效隔离,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杏花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6.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

五、入学流程

一政策宣传

二网上入学登记

1.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0 日--6月16日。

2.2020年全区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入学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后,即可进行入学登

1登录入口:

2电脑端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3.有关情况说明

1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号码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相关短信或信息。

2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要真实有效,将对小学入学登记适龄儿童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比对。

3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人的。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信息登记期结束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5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

各小学招生人员在面见家长时,应佩戴口罩,与家长保持一定距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校,应出示健康码绿码,佩戴好口罩。各小学要有效疏导分流,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信息审核

1.各小学成立“小学入学工作领导组”对本校小学入学工作全程。

2.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各小学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各小学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避开学生上课期间,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检查

1.区教育局成立专门机构,对各小学入学工作进行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检查工作的记载、备案等工作。

五发放入学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2020年7月3日由对应的小学发放入学书。小学入学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书。

六均衡编班

2020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统一办法,学校组织,全程录像,严格纪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各小学可邀请或委员或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均衡编班工作。各小学应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各小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要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

1.区教育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4.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人,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小学入学资格组”抽调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5.各小学在招生工作中制度要明确,各小学完成新生招生后,要上报区教育局新生花名册和学位情况。

三严格学籍

全区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45人。努力消除小学起始年级大班额。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各小学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学籍规范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在学籍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小学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我区将加大学籍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四精准控辍保学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

五加大改革力度

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

六做好政策解读

七完善招生服务

各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要积极落实小学入学“更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

八严肃招生纪律

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小学要加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小学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

1.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2020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3.2020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020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6月5日前:区教育局出台《杏花岭区教育局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6月8日:召开杏花岭区一年级招生工作会议。

三、6月8日:区教育局招生方案挂网。

四、6月10日前:各小学通过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上报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

五、6月10日—6月16日: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六、6月17日—6月19日:区教育局对接市教育局及各小学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工作。

七、6月19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八、6月20日—6月22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九、6月20日—6月30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录取工作。

十、6月23日—6月24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十一、6月25日—6月30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拟录取情况。

十二、7月3日前:区教育局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十三、7月3日:全区统一发放入学书。

十四、8月26日上午: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

2020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学区划分汇总表

太原市小店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精神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并教基〔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二、工作体制

2020年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小店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在小店区入学。须:①父母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前)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报名登记

2020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并教基函〔2020〕27号

五、学区划分

一划分主体。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体制,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小学)划分学区范围,并予公布。

二划分原则。

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地区2020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对学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三划分办法。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四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召开小学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区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小店区政府网站公布各小学学区范围。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六、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户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三县域内户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跨县域户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七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在六城区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八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多、学校少、学校分布不均、学生学位严重不足,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坞城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具体组织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区教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

十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

七、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20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具体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并教基函〔2020〕27号

各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期间各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

四资格

入学审核期间,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人员,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组,对各小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入学

各小学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书,小学入学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书。

八、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2020年小店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同步招生原则。

二2020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小店区管辖区域内进行招生。

三)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并教基〔2020〕5号)文件要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小店区各民办小学校应在小店区管辖区域内招生(包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选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

六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店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其它工作

一均衡编班

2020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委员、纪检、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均衡编班工作。

二注册学籍

要充分利用学籍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校应按照学籍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三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四特殊教育

小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招生与本区其他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要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

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如公办学校学位不足,要通过加快中小学校建设、督促配建中小学校投入使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租赁符合办学条件场所校舍等方式增加学位数量。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实际,探索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集团化办学、集群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书制度,在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学籍在规范招生过程中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严格监控、从严。

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要组织基教、督导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派驻门纪检监察组对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视违规情节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

附件:

1.2020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020年6月5日

2020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月8日前:出台《太原市小店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二、6月10日—16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三、6月17日—6月30日:小店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6月19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6月20日—6月22日: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6月23日—6月24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6月25日—6月30日:小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四、7月3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书。

五、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关于下达小店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的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区直属小学,各省市属、民办小学: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小店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是学校招生和注册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工作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借读生。

二、积极推进教育公平

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意识,推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好今年的小学招生工作。

三、切实加强检查

秋季开学后,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

1、小店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计划、2、小店区2020年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6月5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小学学区的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直属小学,各省市属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并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遵循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全区公办小学校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区教育局可根据当年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直属小学

1.大营盘小学

东起并州路,南至并州南路西一巷—体育路―王村南街―长治路―寇庄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并州南路西一巷路南的铜厂宿舍居民子女(不含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2.沙河街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狄村南街,西至并州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不含美印厂居民子女)

3.建南小学

东南与迎泽区交界,西至建设路,北到南十方街

4.长治路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亲贤北街―平阳路―平阳西二巷,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寇庄北街―长治路―王村南街(包括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包括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5.水工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平阳路,北到亲贤北街(不含卫华住宅小区)

6.太航学校

太航仪表厂区域(包括所的住宅楼或小区)

7.卫华小学

卫华住宅小区

8.长风小学

长风小区

9.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东起长治路,南至学府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包括亲贤社区、杨家堡社区居民子女)

10.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南校区)

华宇绿洲小区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万科城小区

11.八一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坞城北街(包括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军民路—八一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并南西一巷―并州路―狄村南街,包括美印厂居民子女、坞城社区居民子女(不含太航仪表厂区域、并州南路西一巷以南铜厂宿舍居民子女、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东起平阳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平阳西二巷(不含长风小区)

东起体育路,南至八一街,西至长治路,北到长风街(不含亲贤社区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世纪明珠小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龙城2011小区

12.九一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学府街,西到长治路,北到八一街―军民路―坞城北街(不含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恒大华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恒大江湾小区

九一小学建设路校区

中正锦城小区

13.五十一中小学部

东起太榆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坞城路,北到学府街(包括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

14.中辐院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南中环,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学府街(不含华宇绿洲小区、大马社区居民子女)

15.师范街小学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南路,北到学府街(不含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北张社区居民子女、保利东郡小区)

1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规划路(金色丽城小区以北、保利茉莉公馆以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南中环街

17.北营小学

东起北营社区回迁小区―香颂小区东界,南至中心街,西至太榆路,北到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包括北营社区居民子女)

1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南至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西至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交界,包括许区、龙堡社区、原联合办学厂企子弟:液压机、灯泡厂、原九二联校招生范围(不含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东润国际小区、万科城小区)

19.煤机学校

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路,西南至太榆路,西至中心街,北至黄陵街道和北营街道农村地区(包括黄陵街道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居民子女)

20.实验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昌盛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红寺社区居民子女,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不含恒大绿洲小区、军益苑小区、综改区地界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许坦东街东润国际小区

21.育才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昌盛街包括巩家堡社区、宋环社区及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不含李家庄社区、经济区地界

22.恒大小学(东校区)

恒大绿洲东区

恒大小学(西校区)

恒大绿洲西区、恒大未来城小区

23.正阳街小学

阳光揽胜小区

24.山大附小

山西大学(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包括许西社区居民子女)

25.太原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太原师范学院(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26.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小学部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包括西吴社区居民子女不含世纪明珠小区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校区

山西省机场集团(职工子女)

27.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太原市第三实验小学龙城校区)

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

28.太原二中小学部

东起太榆路(与荣军南街东延交界)南与荣军南街―荣军南街东延与太榆路交界,西至庄儿西路,北到规划路(金色丽城小区以北、保利茉莉公馆以南,规划中)

二、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贾家寨小学学区:贾家寨社区、杜家寨社区

加节小学学区:加节社区;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以北区域,含军益苑小区(不含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

李家庄小学学区:李家庄社区

大村小学学区:大村社区

警民小学学区:西桥社区、东桥社区、社区(不含阳光揽胜小区)

孙家寨小学学区:孙家寨村

范家堡社区居民子女由小店中心校统筹安排。

2.刘家堡乡中心校

王吴小学学区:王吴村

南马小学学区:南马村

洛阳小学学区:洛阳村

西里解小学学区:西里解村

东里解小学学区:东里解村

石沟小学学区:石沟村

刘家堡小学学区:刘家堡村、河滩村、东柳林村

西柳林小学学区:西柳林村

监军庄小学学区:监军庄村

西草寨小学学区:西草寨村、东草寨村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小学学区:北格村、西北格村

南格小学学区:南格村

张花小学学区:张花村

张花营小学学区:张花营村

三贤小学学区:三贤村

同过小学学区:同过村

梁家庄小学学区:梁家庄村

流涧小学学区:流涧村

东蒲小学学区:东蒲村

西蒲小学学区:西蒲村、南蒲村

代家堡小学学区:大代村、小代村

小北格小学学区:小北格村

侯家寨小学学区:侯家寨村

辛村小学学区:辛村

郜村小学学区:郜村

4.西温庄乡中心校

武宿小学学区:武宿社区、龙城街道新营社区

北王名小学学区:北王名村、南王名村、东温庄社区、寺庄村

西温庄小学学区:西温庄社区、高中社区、后所营社区、田庄社区

薛店小学学区:薛店社区、西攒社区、横河社区

西贾小学学区:西贾社区

5.黄陵街道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社区、新庄社区、北畔社区、小吴社区、马练营社区,以及龙城大街以南上述社区原集体土地地界范围(不含龙城2011小区)

东峰小学学区:东峰社区、五龙沟村、北营街道岗头社区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小吴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荣军北街(不含小吴社区)

6.北营街道中心校

南坪头小学学区:西家洼村、南坪头社区(包括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

黑驼小学学区:黑驼社区、老峰社区

许西社区居民子女入学渠道为山大附小

7.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中环街(不含恒大华府小区)

8.坞城街道中心校

北张小学学区:北张社区居民子女;保利东郡小区

村改居社区居民子女特指原为小店区农村户籍,经过撤村改居的原住村民的子女。

2020年6月5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指定学校学区的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直属小学,各省市属小学:

一、直属小学

1.建南小学

东与迎泽区交界—建设南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并州南路—亲贤北街—体育路,北到二营盘街—狄村街

2.三十二中小学部

东起建设南路,南到狄村街—二营盘街—王村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

3.卫华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学府街,西至平阳路—长风街-寇庄西路,北到王村南街

4.水工学校

东起寇庄西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王村南街

5.太航学校

东起并州南路,南至长风街,西至体育路,北到亲贤北街

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规划路(金色丽城小区以北、保利茉莉公馆以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长风街

7.北营小学

东至北营社区回迁小区东界、香颂小区东界,南至中心街,西至太榆路,北到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包括北营社区居民子女)

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南至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西至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交界,包括许区、龙堡社区、原联合办学厂企子弟:液压机、灯泡厂、原九二联校招生范围(不含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东润国际小区、万科城小区)

9.煤机学校

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路,西南至太榆路,西至中心街,北至黄陵街道和北营街道农村地区(包括黄陵街道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居民子女)

10、太原二中小学部

东起太榆路,南与荣军南街—荣军南街东延与太榆路交界,西至庄儿西路,北到规划路(金色丽城小区以北、保利茉莉公馆以南,规划中)

二、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小店街道区域(包括龙城街道加节、红寺、范家堡)

2.刘家堡乡中心校

刘家堡乡区域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镇区域

4.西温庄中心校

西温庄乡区域

5.黄陵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街道区域(不含大吴、西吴、太原二中小学部学区)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

6.北营街道中心校

北营街道区域

7.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至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学府街

殷家堡小学晋阳校区:北张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路,北到长风街

各直属小学原则上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学区范围招生,街道乡镇所属小学视具体情况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的报名情况,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020年6月5日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入学

入学,今泛指入校学习。如:他接到了大学入学通知书。

小学

小学,是人们接受更初阶段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是6年,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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