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工作,防欺凌防性侵走进和平社区

海南文明网讯 为做好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9月24日,由团省委主办,团陵水县委联合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开展的青少年自护教育 “防欺凌防性侵”走进和平社区,为社工、社区居民带来 “防欺凌防性侵”专题宣讲,共30余人参加活动。

此次专题宣讲内容丰富、事例生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社工和社区居民受到深刻的警示和启发,赢得了在座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对社工和社区居民宣传青少年保护工作,营造良好了的社区环境,对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悉,团陵水县委将继续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宣传,统筹做好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青少年

青少年指满13周岁但不满20周岁的(从生理、心智的发展角度上讲),也就是少年与青年相重合的阶段,处于儿童时期之后,成人之前。但实际上,青少年指13岁以上到成年之前(也就是满14岁不满18岁)这段期间的人多为学生,且也进入一种人身的转变期,是社会上令人重视的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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