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家庭教育立法推动教育进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就《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而言,它的很多规定需要落地。其中,笔者更关注一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提供固定场所给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来帮助家长开展家庭教育,让社会力量更多参与进来,笔者认为,这是改变现有家庭教育格局更有可能率先见成效的地方。

  由政府出面,场所很容易落实,问题出在两端。这一头,专业人员从哪儿来,学校老师本来工作量就大,还要“兼职”,不现实;社会人士可能有热情,但不专业;高校开设相关方向专业培养人才,需要时间……各种渠道都有难题,要克服它,当下只能多方动员,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布置治本巩固,徐徐图之。

  另一头,家长要参与进来。有业内人士表示,之前他们在学校里讲家庭教育,师生家长热情都很高,很受欢迎;但到社区送家庭教育课,却可能冷场。这种尴尬局面不打破,就算有站点,也会沦为摆设。有专家建议设立考证制度,家长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拿证。想法虽好,但制定制度有一个过程。笔者建议,不妨由学校出面来推动。既然有课外社会实践课程,那完全可以再布置家长参与教育培训的作业。把家长请进来,通过辅导传授管用的教育方法来把家长留住。

  我们真心期待立法能改变现状,也期盼多方合力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用实效赢得家长信任,推动教育进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庹新岗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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