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

3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校合作

有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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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鲁教办字〔2020〕9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开园前的家校合作工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拓宽家校渠道。各区市、各学校幼儿园通过设立家长热线、家校沟通专栏等多种形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引导家长通过教育自身渠道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家长意见建议,能立即解决的马上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班主任、任课教师继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孩子居家学习期间遇到的问题。

二、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区市、学校、班级等各级家长委员会,要深入了解家长情况,征集家长意见建议,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反馈,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客观理性做好解释说明,形成正能量,提升家委会公信力。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家校协同开展疫情防控。遴选优秀学生家长,定期向其他家长宣传展示经验做法、优秀范例等。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局将组织各学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课程,通过青岛教育e平台发布,供区市、学校选用。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生网上学习重要内容,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课。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热线接听教师的培训督导、交流研讨与经验。

四、深入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市教育局将开设市级网上“家长大课堂”,邀请全国知名专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居家学习现状,对家长进行亲子关系、科学育子、居家学习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短和微课程,通过市教育局、青岛家校合作网向家长推送。各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考虑不同学段的家长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区级网上“家长大课堂”活动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六、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家长群、群等多种渠道,主动推送家庭教育指导知识、微、经验做法等,推出教师网上家访、特殊群体关怀、家长委员会作用发挥、家长科学育子等专题报道,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加强工作督查。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指导、电话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防控工作简报等形式,督促检查各区市、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未尽事宜,请与家庭教育处。

家庭教育处

2020年3月4日

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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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家长

家长一般指父母,对孩子有教育的义务。旧称一家之主,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般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自然人)。一般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孩子的长辈。其并非法律术语,但与法律上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范畴比较近似,属于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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